調整住房套數認定規則 放寬商轉公貸款條件 大連公積金貸款新規3月1日起施行
放寬購買商品房的貸款辦理區域限制、調整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認定規則、放寬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2月1日從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規范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更好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基本住房消費,大連市修訂《大連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大連市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大連市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管理辦法》,并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
放寬購買商品房貸款審核條件、貸款業務辦理地點,取消原有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之日起一年內可申請貸款的限制,只要項目和公積金中心的合作協議在有效期內,購房人持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預放款發票隨時可辦理公積金貸款。原辦法規定市內五區商品房組合貸款只能在組合銀行對應的辦事處、二手房只能在所在區域的辦事處辦理,調整后,只要是市內五區的房屋可以在市內任一辦事處申請貸款。結合當前疫情防控特殊要求,此規定自2月1日起開始實行,方便群眾自主選擇、就近辦理,減少活動半徑。
調整對公積金貸款審核時界定住房套數的規則,重點支持職工購買首套住房的貸款需求。將原政策“按照借款人家庭未還清的住房貸款情況”,改為“按照大連行政區域內登記在借款人家庭成員名下住房套數確定”,變“認貸不認房”為“認房不認貸”。目前家庭名下沒有住房,即認定為首套住房。
為有效防范和控制貸款風險,新規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貸款類型和抵押擔保要求加以規范。原政策允許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購房時可辦理公積金貸款,新規定要求借款人應是房屋所有權人或共有權人;將原“夫妻一方已以本人名義辦理貸款,不影響另一方以本人名義申請貸款”,調整為“借款人家庭無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取消無房屋所有權住房、回遷房、互換產權房、置換房屋貸款類型,要求購買商品房、存量房、房改房或自建房的,借款人應以購、建房屋提供抵押擔保。
放寬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條件。將原“新借款人與原商貸借款人的關系應為本人或配偶”調整為“新借款人與原商貸借款人之一的關系應為本人或配偶”。商轉公貸款取消先抵后貸方式,調整后商轉公貸款提供三種方式,即順位抵押、先還后貸、階段性擔保。當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還清后,商貸部分可以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另外,此次調整還放寬貸款展期的申請條件,為收入降低的職工家庭減輕還款壓力。
信息來源: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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