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房產證下崗了!以后房產證寫誰名都沒用,有它房子才歸你》的文章引發關注和討論,還衍生出“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 房子是你的”等內容。那么,房產證自5月1日起“下崗”的說法是否正確?對于傳言,各地房管、國土部門紛紛表示,已經頒發的房產證仍然有效。
雖然多地房管、國土部門都曾表示“房產證仍有效”,但卻未能阻止這篇文章傳播,值得反思。筆者以為,原因之一是辟謠的聲音不夠響亮;原因之二是有的只是嘴上說說,沒有拿出有力的證據來駁斥不實傳言。如果針對該文章的不實傳言進行針對性駁斥,或許該文章早就沒有“市場”了。
其實,該文章的“硬傷”經不起有力駁斥。比如房產證自5月1日起“下崗”的說法就是荒唐的,國土部門官網或文件中根本沒有這樣的時間節點。再如,“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 房子是你的”也是站不住腳的,因為房產證與不動產登記簿上的信息是一致的,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房子自然就是你的。
很顯然,這種不實文章在網上熱傳,不僅浪費了媒體資源,也會誤導不少公眾。筆者注意到,去年和今年,不少地方的不動產統一登記機構門口出現過排長隊現象,甚至有的地方凌晨就出現排隊,原因之一大概與“房產證下崗作廢”傳言有關,部分人擔心“作廢”,就急于把房產證換成不動產權證。
我們要看到,房產證上清楚地寫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為保護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對所有權人申請登記的本證所列房產,經審查屬實,特發此證。這就意味著房產證是受我國法律保護的,在法律沒有作出修改前,房產證不會“下崗作廢”。
如果上述文章的作者、轉載者有點法律常識,“房產證下崗作廢”也不會持續傳播。這也提醒每個作者、轉載者,不要為了粉絲量、瀏覽量忽視自己的責任,每一篇不負責任的文章傳播后都有可能誤導公眾,帶來巨大的社會成本。作者、轉載者只有了解政策和法律常識,才能對得起你的粉絲和網友。當然,各地國土部門也要從這種文章持續熱傳,反思自己應對不實傳言的態度、效率和方式?!●T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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